8月24日,扬州交警向社会曝光一批今年以来交通违法率较高、交通事故较多的运输企业,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提醒广大运输企业必须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路道交通事故的发生。
曝光企业类型
此次曝光主要涉及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三类运输企业。
公路客运方面:车均违法率较高的10家企业,共辆车,1至7月份,共计违法起,车均违法率的平均值为.84%。
车均违法率列前3名的分别是:高邮市道路客运有限公司(91辆车共有违法起,车均违法率.47%)、仪征汽车客运有限公司(53辆车共有违法起,车均违法率.68%)、江苏长运定制客运服务扬州有限公司(18辆车共有违法32起,车均违法率.78%)。
旅游客运方面:扬州目前共有旅游客运企业5家,辆车,1至7月份,共计违法起,车均违法率的平均值为.14%。
车均违法率情况:扬州市江都公路运输有限公司(旅游)(37辆车共有违法起,车均违法率.38%)、扬州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88辆车共有违法起,车均违法率.14%)、扬州嘉美汽车接送服务有限公司(旅游)(5辆车共有违法7起,车均违法率%)、扬州玉树林风汽车服务有限公司(5辆车共有违法3起,车均违法率60%)、扬州绿动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旅游客运)(5辆车共有违法1起,车均违法率20%)
危化品运输车辆方面:车均违法率较高的10家企业,共辆车,1至7月份,共计违法起,车均违法率的平均值为.6%。
车均违法率列前3名的分别是:江苏振兴气体有限公司(7辆车共有违法16起,车均违法率.57%)、江苏永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15辆车共有违法30起,车均违法率%)、江苏亚绿运输有限公司(24辆车共有违法48起,车均违法率%)。
“两客一危”车辆事故情况
今年1至7月份,全市“两客一危”车辆负同等以上责任且造成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共有1起,为涉及客运车辆的事故,所属公司为扬州市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死亡2人)。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交通事故共有1起,为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事故,所属公司是扬州市兴发运输有限公司(死亡1人)。
案例
二0一七年六月十一日六时二十五分许,卢某某(男,汉族,30岁,江苏省宝应县安宜镇官沟村王庄组人),驾驶苏K大型客车(车辆登记所有人:扬州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由西向东行驶至高邮市秦邮路与G交叉路口东侧50米处时,与由东南向西北行驶的姚某某(男,汉族,37岁,江苏省高邮市甘垛镇横铁村人驾驶的苏KRX普通二轮摩托车(车辆登记所有人:姚文福,年检有效期至年4月)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姚某及二轮摩托车乘员钱某某死亡,车辆受损。
根据现场勘查笔录、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及检验鉴定等证据足以认定,卢某某驾驶机件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疏忽,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姚某某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遇情况措施不当,是引发事故的原因之一;二轮摩托车乘员钱某某无引发事故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大型客车驾驶人卢某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姚某某在该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二轮摩托车乘员钱某某无责任。
交警部门将重点管控
被通报车辆所属企业
上述通报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已被公安交警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属地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约谈企业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对整改不力的将采取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此外,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降低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概率。
信息来源扬州发布
部分图片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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