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孙建成每隔几天就会散步到正在建设中的翠月新苑,看看盼望已久的新家,预计到明年初,一家人就能顺利拿到新房钥匙。这是扬州市棚改工作的一个缩影。记者从30日召开的扬州棚户区改造暨文明安居小区创建工作会上获悉,国家实施棚户区改造政策以来,我市累计已有9万余户居民“出棚进楼”。今年仍将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预计改造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助力“安居扬州、美丽扬州”建设。今年改造新开工套、基本建成套棚户区改造是我国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推出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我市在改造过程中,安置方式分两种:货币安置和实物安置。已有竹西芳庭、蜀冈怡庭、兴槐苑等项目用于安置棚改居民。“十三五”我市累计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6.5万套(户),其中市区(含江都)4.5万套(户)。去年全市完成棚改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
根据我市年民生“1号文件”,围绕努力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今年全市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
按照区域划分,邗江区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广陵区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生态科技新城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江都区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
另外,宝应县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高邮市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仪征市新开工套(户)、基本建成套(户)。
“这是基本任务,必须完成。”市住建局副局长刘忠华表示,今年棚改任务将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单位,严格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品质。高品质建设限价房让棚改居民和住房困难家庭享受政策红利棚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年,我市创新保障方式,在全省率先提出“定向销售限价商品房”,以高品质标准建设,通过政府引导,被征收人自主购买定向销售限价商品房进行安置,快速推动了区域棚改进程。作为我市首个新建限价商品住房小区,佳家花园五期正在全力建设中,价格限定在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70%左右。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基准价元/平方米,根据不同楼层加减差价。佳家花园五期占地约亩,规划建设23栋住宅,其中7栋住宅用于百姓拆迁安置。去年底完成主体基本封顶,明年6月左右可完成交付。对于即将住进新房,马卫兵一家充满期待。在市区年度限价商品住房“摇号定序、抽签定房”活动中,他成功抽到佳家花园五期幢室。翠月新苑位于广陵区京杭南路附近,该项目是广陵区重点民生工程,也是多户拆迁户翘首以盼的新居,合同工期截至今年底。去年上半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一度出现工人、材料和机械紧缺的困境,施工方在辖区政府的配合帮助下,克难求进,后期施工进度逐步赶上。目前,翠月新苑项目24栋单体建筑中,已有三分之一完成封顶,其他主体正加紧推进。室外的管网施工陆续进场,室外工程跟楼内工程同步施工,两条主线同时进行。按照计划,今年底,项目将完成竣工验收。届时将呈现推窗见园、开门见绿的景象。重点改造中心城区内的5大片区哪些是棚户区改造范围?界定标准是怎样的?有不少居民提出疑问。根据年市政府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市区棚户区改造范围和界定标准的通知》,市区棚户区改造范围严格控制在中心城区和重点镇镇区范围(不含所辖村),重点攻坚改造中心城区内的5大片区。中心城区是指以扬溧高速、启扬高速、京沪高速、长江及夹江围合的范围,总面积约平方公里。5大片区分别为:
1、城市东南片区: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新国道连接线,西至维扬路,北至江阳路—荷花池路—古运河—文昌中路一线。
2、曲江北区: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文昌中路,西、北至古运河。
3、梅岭片区:东至古运河,南至盐阜路,西至瘦西湖路,北至万福西路。
4、邗江蒋王片区:东至东方路,南至赵家支沟,西至真州路,北至建设大街。
5、江都大桥片区:东至白塔河,南至新城路,西至东园路,北至北华路。
重点镇是指江都区小纪镇、邵伯镇、丁沟镇。
符合任意3项定量标准可认定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需同时满足任意3项及以上量化标准的项目,可认定为棚户区改造项目。定量标准如下:1、建筑结构以简易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等为主;2、建筑密度较大,原则上在30%以上;3、使用年限较长,原则上以20年以上的房屋为主,全国重点镇房屋以15年以上的为主;4、房屋质量总体较差,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评定为C级、D级的房屋;5、房屋结构抗震不符合《抗震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和《建筑结构抗震鉴定标准》(GB23)的房屋;6、存在安全隐患,住宅区域内无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建筑消防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的要求,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存在地质灾害等其它安全隐患;7、房屋使用功能不完善,包括房屋室内空间和设施不能满足基本要求(如无集中供水、无分户厨卫等);8、市政基础设施不健全,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不齐全或年久失修;9、公共服务设施薄弱,无基本教育、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的要求;10、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有碍城市景观的危旧房屋。全省首推文明安居小区创建行动让群众“住有安居”为让保障对象“住得进、稳得住、有尊严”,年底,市住建局、市文明办、市民政局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文明安居小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根据计划,从年1月起,利用三年时间将全市80%的保障房小区创建成为文明安居小区,10%的保障房小区创建成为示范安居小区。会上,我市表彰了获评年度扬州市示范安居小区和文明安居小区的12个项目。江都区春晖人家、邗江区高新区青年公寓、宝应县馨怡家园、高邮市碧水新城南苑、扬州市佳家如意园等5个小区上榜,被评为“示范安居小区”。邗江区翠岗新村、广陵区运河人家(一期)、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北苑、宝应县运河雅居、高邮市学士园、仪征市惠民花园、扬州市杉湾花园(六期)等7个小区,被评为“文明安居小区”。今年如何更好地创建文明安居小区?刘忠华介绍,如今保障房小区越来越多,已迈入标准化文明管理阶段。各参创小区建设管理单位要对照文明安居小区15条创建标准,深入查找保障房小区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补齐短板弱项,把解决问题贯穿创建行动的全过程,在解决问题中让入住群众真正感受到“住有安居”。来源丨扬州发布点分享
点点赞
点在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