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我已经厌倦了逃跑,
被抓了,心里的石头反而落地了”
小伙伴们还记得
去年“大仪河塘沉尸案”主犯
落网时说的这句话吗?
二十年前
仪征大仪发生了一起
骇人听闻的"沉尸案"
一男子被人绑上
50多公斤重的大石头
沉入路边一个池塘
近日
潜逃19年的主犯张某迎来一审判决
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行凶为索货款挟持合伙人
途中行凶致人死亡后沉尸
张某,年出生,安徽蚌埠人。年间,张某与盐城男子李某合伙经营豆粕生意,其间,张某负责在安徽蚌埠组织货源运至江苏盐城,李某负责在盐城帮忙推销并从中提成。至案发前,张某认为李某尚欠他若干货款未曾给付,于是,便产生了挟持李某回安徽并以此向李家人索要货款的想法。
同年7月11日,张某再次组织一批豆粕,并乘坐朋友姜某驾驶的货车前往盐城销售。同时,张某邀约堂兄老张、姜某携同自己的外甥朱某一同前往。
同月12日上午7点左右,张某等人达到盐城阜宁县李某的家中,稍作停留后,李某便随车带领张某等人到盐城及其周边乡镇推销豆粕。当晚8点左右,一行人在路边饭店吃完晚饭,张某趁李某不在旁边之机,再次向老张等3人提出挟持李某回安徽的想法。之后,在送李某回家途中,坐在驾驶室后排座位上的张某用臂膀勒住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李某脖子,并将李某拽倒仰躺在座位上,威逼李某同去安徽,以偿还欠款,李某予以反抗并呼救。这时,同车的老张、朱某分别按住李某的双腿、用绳子捆绑李某双手,张某用毛巾堵住李某的嘴。见李某仍然挣扎反抗,张某、老张和朱某分别用拳头、手电筒连续殴打李某的头部、腹部、胸部等处,直至李某停止挣扎。期间,张某指使姜某调转车头,绕道扬州方向回安徽。后发现李某没有了生命迹象,张某将堵在李某嘴里的毛巾拿开。
为防止罪行暴露,张某等人商量如何抛尸。途经一个工地时,张某和朱某把一个混凝土块抬上货车备用。当日夜间,货车行驶至仪征市大仪镇青墩村一个水塘边时,张某指使姜某停车,后与老张、朱某合力,把李某的尸体从车上抬到水塘边,把混凝土块捆扎在尸体上,将尸体抛入水塘内。
落网3名同伙已获释
主犯潜逃19年归案自首
同月13日上午,当地群众发现水塘内的尸体并报案。仪征警方通过尸体衣服口袋内的一张名片,并通过家属辨认,确定死者系李某,殁年39岁。经法医鉴定,李某系被他人捂口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案发后,仪征警方经侦查,锁定张某等4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年6月,张某被上网追逃,同年8月,朱某被仪征警方抓获,后姜某主动投案,年10月,老张被抓获。因犯故意杀人罪,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5年不等。然而,张某却仿佛“人间蒸发”。
直至去年9月7日,张某在安徽淮南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被当地民警在巡逻过程中查获,并因此被行政拘留5天。其间,张某一直使用假名字,且拒不交代自己的真实身份。同月12日,行政拘留期满,经当地公安机关政策教育,张某供述了自己真实身份以及伙同他人致李某死亡并抛尸的情况。
归案后,张某懊悔不已,他交代,在逃亡期间,他每天都担惊受怕,不敢使用真实姓名,只能冒用昔日工友的名字做苦力维持生活,一旦老板要他提供身份证,他就立即辞职,另找工作。如今,同案的老张等3人均已刑满释放,开始了新的生活,而张某所要受的刑罚才刚开始。
判决获得死者家属谅解
主犯一审被判无期
今年3月1日,扬州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张某辩称,自己只是想要回货款,并没有想过要杀死李某。其辩护人则提出,张某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辩护意见。
在该案审理期间,张某的亲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对其表示谅解,并建议给张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以案说法
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间接故意
法院为何没采纳张某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在审理这桩陈年旧案时,法院是如何量刑的?
法院认为,事发之初,张某主观上是想将被害人挟制至安徽以达到索要货款的目的,但在制服被害人过程中,张某等人对被害人先扼颈后用毛巾堵口,并长时间殴打被害人直至停止反抗,当发现被害人没有生命迹象时才拿开堵嘴的毛巾,且被害人的死因就是遭捂口扼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从行为过程来看,张某作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当知道用毛巾堵嘴、扼颈并长时间殴打被害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其主观上具有放任危害后果发生的概括性故意,实际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放任行为明显超出了故意伤害的范畴,应以故意杀人罪定性,但属于间接故意。
由于张某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年7月12日夜间至次日凌晨,根据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应当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即适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张某故意杀人刑事责任。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认为,张某等人共同致死李某后抛尸水塘,后长期潜逃,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以严惩。综合考虑张某的杀人行为属于间接故意,且其具有自首情节,能够赔偿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通讯员杨肃记者刘娟
新媒体编辑刘雷
(部分内容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
(原创作品,如需转载请与小编联系获得授权)
追凶19年终获刑
为警察和法院点!
精彩推荐去火车站坐车的扬州人注意,千万别做这件事,快告诉家人!
浑厚、圆润、儒雅、灵秀、精巧,扬州玉雕特色所在!90秒看扬州(第三十三集)——天下玉,扬州工!
医院老总出了趟国,回来后就被曝光了…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