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仪征的那点事儿
为充分发挥房地产业“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住房消费,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实施阶段性购房住房补贴政策的意见》
购房补贴政策规定从年2月8日起至年8月7日,对在我市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给予优惠政策:
购买单套面积90㎡以下的,给予房款6%的购房补贴;
购买单套面积90-㎡的,给予房款4%的购房补贴。
房款以开发企业开具的税务发票为准计算,不含储藏室、车库、车位、阁楼价款。
市房管局副局长赵勇解读补贴政策:
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这次政策是一个阶段性的政策,我市决定从2月8号开始到今年的8月7号结束对购买新建普通商品注册的购房人实行购房补贴。
第二个是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政策是针对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商品房当中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以及二手房此次不在补贴范围。
另外还有一个,这次政策我们没有户籍限制,只要在我市购买普通商品住宅都给予补贴。
享受购房补贴的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以仪征市商品房网备信息系统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补贴:
(1)年2月2日后解除网签备案合同、本人及配偶重新购房的;
(2)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的;
(3)在执行补贴政策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
对符合此次购房补贴的购房户,凭购房发票、完税凭证相关身份证明,向房管局市场科申请,经过审核后会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购房人。在这过程当中各位购房人如果有不清楚的或者不了解的,可以向我们房管局市场管理科咨询。咨询电话为-。
[来源仪征新闻版权属于原作者]
大仪征有态度丨有深度丨有温度的大仪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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