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退休人员健康体检政策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1
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参加医疗保险的各类退休人员,均可享受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待遇。
2
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由仪征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需及时到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登记。
3
退休人员自行选择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使用社保卡(医保卡)通过社保信息系统刷卡记账。已在其他部门参加过体检的人员,不重复参加退休人员健康体检。
4
退休人员年龄在65周岁以上的(含65周岁)每年体检一次;65周岁以下的每两年体检一次。体检工作与原年度执行情况衔接,不重新起算。
5
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市人社、卫计委对年度体检情况进行会商、核对,经第三方审核,市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按规定结算健康体检费用(结算标准为元/人次)。
6
本通知从年1月1日起执行。年度已经发生的退休人员体检费用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支付。
仪征市退休人员健康体检项目1、体格检查(含血压测量);
2、心电图;
3、数字化摄影DR(摄片留号);
4、腹部B超(肝、胆、脾、胰、双肾);
5、尿常规;
6、血常规自动分析;
7、血生化(总胆固醇、甘油三酯、血糖、肌酐、尿素氮、尿酸、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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