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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原省卫计委《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决定对年满60周岁的持证城镇非从业居民进行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并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年满60周岁(年1月1日—年12月31日出生),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子女为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本人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或未享受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年1月1日前出生的符合条件对象可以补登记。
符合以上条件但已死亡的对象,由其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
二、登记时间
年8月15日至年9月16日。
三、登记地点
城区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登记(包含仪化社区);其他镇、办事处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卫生计生管理站登记。
四、登记要求及所需材料
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同时出具独生子女父母身份登记表)。
以上材料中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证件遗失的,到相关单位出具有效证明。由配偶、子女或亲友等代理登记的,需要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登记时应填写《仪征市持证城镇非从业居民奖励对象申报表》。有关申请审批表、授权委托书和独生子女有效证明样式等材料可到市卫计委网站下载或到现居住地镇、办事处卫生计生部门或社区领取。
相关政策口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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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卫生健康委员
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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