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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1日起
抓拍的交通违章行为将要扣分了
如果不好好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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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交通违法曝光记分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以下简称“交通违法曝光”)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交通违法曝光记分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7月1日起,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将严格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实行全面记分管理。年7月1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曝光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交通违法曝光应当由实施该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接受处理,驾驶人至窗口处理时应当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均为原件)。
三、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依照《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通过网络平台等方式查询车辆交通违法曝光信息,及时通知驾驶人接受处理。
四、本通告自年7月1日起实施。
扬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6月11日
常见问题解答
01.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答: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携带本人驾驶证原件、行驶证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
02.单位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如何处理?
答:单位车辆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由车辆登记单位管理人通知驾驶人进行处理。
03.本籍车辆异地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记分?
答:本籍车辆异地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无异议的,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进行记分。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有异议的,当事人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采集单位提出,违法行为发生地采集单位未采信当事人仍有异议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该违法行为。
04.当事人对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如何处理?
答:当事人向窗口工作人员提出,由窗口工作人员主动核实违法证据,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做好释疑,当事人仍有异议的或违法证据不足的,由窗口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支队一号窗口进行处置。
05.一次性处理违法行为超过12分的,能否继续处理?
答:驾驶人接受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后,累计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其驾驶证将被扣留,不能继续处理违法行为。
06.找朋友或“黄牛”代记分,可不可行?
答: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过程中,发现一年内同一驾驶人处理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调查。对于“黄牛代处”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7.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是否都要记分?
答:《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号令)中规定记分的违法行为严格记分,未规定的不予记分。
08.哪些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易被忽略?
答: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等。
09.7月1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按新规定记分
答:7月1日前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仍按原规定执行。
10.哪些途径可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
答:对于民警现场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符合现场处罚规定的,民警现场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于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即可;对于监控设备记录的非现场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本人可以到非现场执法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现场执法大队五个窗口分别位于文昌东路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扬子江中路机动大队院内、史可法路原交警支队、荷叶东路高速四大队处理中心和文昌西路火车站售票厅西侧。各县(市、区)可到当地违法处理中心处理,邗江:新城河路号,邗江交警大队院内;江都:江都区华山路号,江都区交警大队院内;仪征:仪征市站前路99号,仪征交警大队院内;高邮:高邮市捍海路号,高邮交警大队院内;宝应:宝应县金湾路号,宝应交警大队院内。
11.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为什么要出示驾驶证原件、行驶
答: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违法行为时,要严格审核违法行为证据反映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严格查验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或者违法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核对驾驶证准驾车型是否与违法机动车车型相符、持证人相貌是否与驾驶证上的照片同一等信息。必要时可以通过人口信息系统进行关联查询比对,并要求驾驶人出示居民身份证核对。当事人未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已过有效期、驾驶证已被暂扣、吊销或者公告停止使用的,不得对其进行处罚。
12.为什么要严格执行“一证三车、一车三证”的处理
答:公安部《关于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防止代理人员接受违法行为处理。要建立“重点人员监控数据库”,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含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并对其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组织调查。要逐步推行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使用身份证读取、当事人图像采集等技术和设备,提高对替代机动车驾驶人处理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13.当事人发现车辆被套牌怎么办
答:本籍车辆被套牌的当事人可以自己提供该车辆前后45°照片各一张,或将该车辆开至支队一号窗口拍照采集证据后由支队一号窗口立案布控上网查缉并销除套牌违法行为;外籍车辆的当事人至车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布控查辑。
14.驾驶人记分满分了怎么办
答:驾驶人被记满12分后,驾驶证将被扣留,驾驶人凭强制措施凭证和身份证至车管所报名学习并参加考试。
“保分宝典”来了,一定要多看看!警方提醒,根据日常处罚经验来看,
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
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
都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
这些行为均要被记分。
一次记12分除了大家熟悉的饮酒驾驶和超速50%以外,未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号牌、变造,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等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也是一次性记满12分。
一次记6分主要有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在高速公路上违停、超速20%以上未达50%等违法行为。
一次记3分主要有违反各类禁令标志、标线,城市道路逆向行驶,车辆逾期未年检,超速20%以下。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很多驾驶人还没有礼让行人的驾驶意识,驾车在人行横道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也要记3分。
一次记2分主要是开车拨打手持电话(包括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头盔以及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
一次记1分除了有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未放置年检、保险标志,还有令人深恶痛绝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不按规定会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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