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宝晟纺织有限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年9月28日,仪征市宝晟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晟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仪征市黎明大酒店如期召开。会议由仪征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林洪飞庭长主持,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汇报工作,37名债权人或债权人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年1月10日,因宝晟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扬州开开织造有限公司向仪征市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仪征市人民法院于年3月20日作出()苏破申4号民事裁定受理该案,并于年8月1日作出()苏破7-1号决定书,指定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担任宝晟公司破产清算的管理人。
接受法院的指定后,本所立即组织成立了管理人工作团队,并于8月10日完成了对宝晟公司的接管。通过债权申报与登记造册、财产的调查与统计、债权债务的清理以及审计与评估等工作履行了管理人的勤勉忠实义务,以期实现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先后宣读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调查报告》、《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提请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等文件,随后又详细解读了债权人委员会组织方式和财产变价方案等。最后管理人对债权人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组成和人选推荐、管理人报酬、财产变价以及债权异议途径等诸多问题进行了当场解答。会议进展顺利,秩序井然,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为管理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基础,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广大债权人的监督下,继续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管理人的勤勉忠实义务,做好下一步的债权补充申报、财产变价等工作。
江苏盛望律师事务所自年入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以来,共承办各类破产案件20余件,其中作为管理人的案件4件。虽然进入破产业务领域不长,但凭借本所专业化和团队化的优势,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在破产业务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撰稿/梁曙光
编辑/唐嘉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