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扬州仪征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辖区新造船舶“康XX”轮进行试航前检查。检查发现不熟悉试航方案、应急演练流于形式等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要求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今年以来,该处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船舶试航安全管理要求,多措并举加强对船舶试航安全监管。
进一步压紧压实试航安全主体责任。召开船舶修造企业座谈会、走访检查开展法律法规宣贯,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船舶试航安全条件,提高船舶试航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试航前现场检查,加大抽查比例,重点对船员是否熟悉试航方案、应急预案及该轮救生消防设备、开航前自查、船舶污染防治等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问题一律责令开航前整改并书面报送整改材料,针对整改材料进行抽检复查,整改时间超过备案时间一律要求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强化试航船舶安全管控。督促试航船舶按照相关标准靠离泊或移泊作业,要求船舶修造企业、试航作业单位在航行中落实必要的维护、警戒,通过限制性桥梁或危险航道增加拖轮伴航。禁止船舶夜间、能见度不足米、风力超过6级等情况下试航。
据统计,上半年开展试航前检查45艘次,发现各类问题多项,要求重新办理备案手续5艘次。(俞天赐杨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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