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仪征市委聘请5位法律顾问市委法

12月5日下午,仪征市委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5位同志担任市委法律顾问,标志着市委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扬州市委常委、仪征市委书记王炳松为市委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仲玲主持仪式,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学锋宣读聘任通知。

 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市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央、省委和扬州市委部署,市委决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5名同志为市委法律顾问,聘期3年。

  王炳松指出,要充分认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也是我市提升依法治市水平、推进法治仪征建设的现实需要。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抓好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善于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要为市委依法决策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专长,以法治的视角和专业的知识,围绕市委作出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出台重要文件、处置重大事件,认真开展法律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为市委决策把好“法律关”。要为服务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发挥熟悉政策法律、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紧扣市委中心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仪征融入扬子江城市群和宁镇扬一体化、省园博会和世园会建设、重点改革攻坚、城市治理与服务、社会治理创新等,多研究多思考,多提建设性意见,帮助市委更好地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发展。要为密切党群关系多做工作,既要当好市委的顾问,也要关心   王炳松强调,法律顾问是市委推进依法治市的一支重要力量,市委要把法律顾问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加快完善市委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体系,推动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主动向法律顾问请教,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切实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大力支持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特别是市委办要切实承担起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管理职能,做好日常联络、组织协调等工作,为法律顾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希望大家以聘任仪式为新的起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使命,共同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仪征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证。

  市委法律顾问代表作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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