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年3月14日上午9时20分左右。当时,仪征交警大队一位执勤民警正在市区工农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执勤,突然发现一位年轻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在解放路北侧逆向行驶。警察立即意识到这位骑车人的行为属于涉嫌驾驶非机动车不按规定通行的行为,构成了交通违法。
说时迟那时快,民警立即上前,将小伙子拦下,对他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违法代码:)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20元的罚款。
小伙子骑车走反道,确实违章了,不得不承认。但被罚了20元,越想越生气,回到家,打开电脑就上网,进入百度贴吧的仪征吧,啪啪啪,发出一个题为《仪征交警在套钱了!交警这么穷?》的帖子和8秒钟的视频,对执勤民警的执法形象进行了丑化。
小伙子发了贴子,泄了愤,心里舒服多了。然而,他通过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又违法了。很快,公安机关依法对他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中,小伙子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面对证据和事实,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并主动删除了贴吧上的违法内容,积极消除因他的违法行为对执法民警造成的不利影响。据此,仪征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他作出了治安处罚。这正是:骑车逆行才被罚款,发帖泄愤又被处罚!
友情提醒
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公安交警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属依法履行职责。公安交警的一切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如对执法有疑义,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解决。但对于扭曲事实,散发不当言论,恶意炒作、抹黑诋毁的,公安机关将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追究其责任,以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执法权威。
信息来源仪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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