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仪征发文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

仪培管联〔〕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滨江新城,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根据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扬培管联〔〕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仪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仪征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

年9月29日

仪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

为切实减轻全市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扬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原则

围绕切实减轻全市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目标,通过集中专项治理,力求全市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和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及在职中小学教师管理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健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当地政府统筹协调,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负责落实。

——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聚焦突出问题,疏堵结合,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校内校外联动,规范学校和教师管理,完善课后服务制度,有效缓解社会需求。

——分类治理,依法规范。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梳理存在问题,分类进行治理,审批准入一批、整改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部门协作,综合监管。教育、综治、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公安、安监、法制、消防、城管、物价等部门协调配合,共管共治,常抓不懈,形成监管合力。

二、治理任务

(一)对存在消防、交通、治安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责令立即停办并整改。

(二)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市教育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后续事宜。

(三)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严禁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业务。

(四)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审批发证的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五)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开展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从严查处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相互串通的行为,从严查处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利用自有房屋或租用其它场所有偿进行校外辅导等行为,鼓励学生、家长、邻居及群众积极举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党员教师、学校干部有上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摸底阶段(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举报电话和邮箱,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2月底前完成)。由教育、市场监管、人社部门会同公安、民政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综合执法工作组,突出问题导向,按照“审批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思路,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校外培训机构。

(三)专项督查阶段(年6月底前完成)。各地各部门要在总结专项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巩固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完善日常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健全减轻学生课外负担的体制机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对我市专项治理督查工作。

四、治理职责分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仪征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联席会议的通知》(仪政办发〔〕号),进一步明确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工作职责。

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管职能和专项治理要求,共同研究制定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政策文件、工作方案;组织本部门审批或登记的培训机构排查,依法处置违法校外培训机构。

市公安局:负责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防范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从严查处;保障教育部门依法执法,坚决打击阻碍执法行为,督促问题整改。

市安监局: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进行整改。

市消防大队: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校舍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消防不达标的机构进行整改。

市法制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法律支持;加强调研,配合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研制加强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

市综治办:负责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创建考核。

市物价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乱收费行为进行检查及督促整改。

市城管局: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店招进行查处。

镇(园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建立工作联动和协同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合作联动。全市建立统一台账,定期公布排查和整改进度。

五、阶段性治理清单

(一)排查摸底阶段

教育、公安、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安监、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制定排查方案,建立排查协同机制,集中力量对市内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排查摸底,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安全隐患、教学内容、师资聘任、竞赛考试、招生宣传等情况,摸清底数,查明问题,详细登记造册,形成基础台账,为分类治理奠定基础。

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进行排查,指导中小学校对学生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全面普查登记。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要求,对已登记的培训机构(公司)梳理排查,摸清从事中小学生学科类培训情况,提交联合排查组。

民政部门发动各社区对社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进行排查。

公安、安监、消防部门主要参与安全检查、法制宣传、行政执法等工作,深入排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其他部门根据职责,配合做好排查摸底工作。

排查结果由教育部门进行汇总整理。排查发现的问题,初步核实后,按照职责由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

公安部门负责协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取证、执法查处,同时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内保安全的整改落实。

安监、消防等部门负责校外培训机构消防等安全隐患治理,督促举办者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

教育、人社、市场监管、民政部门共同规范培训市场。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按照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标准严格审查办学资质,符合条件的限期办理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办理办学许可和登记;对不符合条件或拒不补办审批手续的,依法予以处置。对于存在不规范办学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要责令整改。

教育部门负责治理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同时指导中小学校规范有序积极开展学生课后服务。

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发证部门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和《黑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进入《白名单》的机构依法予以支持,进入《黑名单》的机构纳入本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管理。

六、治理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大局出发,加强统筹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担当,积极作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完善机制,扎实推进。建立市镇(园区)联动、部门联动、校内校外联动、部门内部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专项治理情况报送制度,每月初,各镇(园区)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一次报送。尤其要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预案,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依法维护学生和培训机构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创新方式,长效监管。各成员单位在专项行动中,既要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又要服务教育培训业健康发展、促进居民消费和就业创业。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管、信用监管、行业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管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根据需要,可在中小学选择一批试点学校,适当延长学生在校时间,探索课后服务的有效途径。要以本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快构建良好的校外教育培训秩序。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的教育理念,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提高维权意识。要及时宣传守法诚信的校外培训机构先进典型,树立校外培训行为的良好社会形象。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仪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公开举报

教育局:,yzmbjy

.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yizhengshizx.com/yzsly/707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