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发〔〕28号),决定成立市质量发展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质量发展规划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建设等工作;
(二)研究提出全市质量强市、品牌发展、质量提升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分析全市质量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质量强市、品牌发展、质量提升等工作,解决全市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
(四)督促落实质量强市、品牌发展、质量提升等监管责任,开展各镇、园区和相关部门质量工作绩效评价;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有关质量发展的其他工作。
二、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孙建年???市长
常务副主任:李 强???副市长??
副 主 任:胡福超???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赵正祥???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张 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光辉???市发改委主任
陈宏军???市教育局局长
严 峻???市科技局局长
陈礼斌???市工信局局长
彭兆荣???市民政局局长
肖 锋???市财政局局长
周 冰???市人社局局长
窦成松???市住建局局长
邵士翔???市交运局局长
张远斌???市水利局局长
杨永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晓岚???市商务局局长
史素明???市文体旅局局长
蒋朝明???市卫健委主任
王长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乐彪???市统计局局长
汤新彬???仪征生态环境局局长
吴 兵???仪征税务局局长
任 庆???人民银行仪征支行行长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日常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赵正祥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沈建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围绕质量强市建设,协调和组织新闻宣传工作,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报道质量提升先进典型,营造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市发改委:推动质量强市、质量提升发展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与完善促进服务业质量提升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推进实施现代服务业发展和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培育工作,培育知名服务业品牌;监督检查粮油和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储存安全以及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原粮卫生,加强粮食品牌培育工作。
市教育局:将质量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主题实践活动;协助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质量相关学科、专业和课程建设;扩大优质职业教育供给。
市科技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集全市产业转型升级需求,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指导和支持检验检测等创新载体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质量强市提供科技支撑。
市工信局:围绕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推动工业和信息产业制定并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进技术质量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质量攻关项目,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强制造业品牌培育,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市民政局:开展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养老服务发展机制,加大养老机构管理力度,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国有资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质量强企建设。
市财政局:制定落实支持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品牌发展和质量提升的财政政策,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提升资金保障水平。推动国有资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质量强企建设。
市人社局:推进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推动质量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市住建局:组织制定和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切实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加强建筑业企业品牌培育工作,提交年度建筑业质量报告。
市交运局:组织编制交通建设质量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交通工程质量提升计划,高质量建设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道路交通设施,加强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交通建设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及能力建设,加大交通行业品牌培育力度,加强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交通行业质量报告。
市水利局:组织制定和实施水利工程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水利行业品牌培育工作,强化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提交年度水利行业质量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计划,加强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强化品牌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市商务局:深入实施市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加强出口品牌建设,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依托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商务领域信用建设。
市文体旅局:推进质量文化建设,强化全民质量意识;鼓励创作优秀文化服务产品,推动文化服务产品数字化、网络化;组织实施全市旅游行业标准,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计划,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业服务质量监管,推进全市旅游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质量公益宣传,推动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
市卫健委:稳步推进医疗服务改善,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推动医疗质量信息公开,树立医疗服务质量标杆。
市应急管理局: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实施,配合做好市质量评审工作中涉及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指标的统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推进全市质量工作,研究提出质量发展政策建议和工作方案,健全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基础体系;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商标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工作,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医药包材及辅料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做好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统计局:配合做好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相关指标统计工作,研究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仪征生态环境局:围绕生态环境高质量,制定实施促进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政策,大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提高环境质量水平。
仪征税务局:落实质量提升发展规划,为质量提升、质量激励活动提供税收统计支持,提供税收指标等信息。
人民银行仪征支行:提升银行服务标准化水平和质量;制定落实支持促进质量强市建设和质量提升的金融政策,推动质量信用评价成果的应用。
四、工作规则
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或委托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召集,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单项工作可召开专业委员会会议,议题涉及到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批准;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及时向委员会办公室报送质量发展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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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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