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9月14日至年9月17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B类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六)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共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7名,其中,A类岗位面向返乡高校毕业生,招聘4人;B类岗位面向复员退伍军人,招聘3人。
序号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开考比例
报考岗位条件
备注
1
沙河村
01
B
1
3:1
沙河村户籍
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本镇或本村的,户籍不受限制(报名时需相应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配偶或父母户口簿等)
2
弓尾村
01
A
1
3:1
弓尾村户籍
3
东升村
01
B
1
3:1
东升村户籍
4
沿江村
01
A
1
3:1
沿江村户籍
5
土桥村
01
A
1
3:1
土桥村户籍
6
东风社区
01
A
1
3:1
十二圩户籍
7
工农社区
01
B
1
3:1
十二圩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事项均通过仪征经济开发区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