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3日讯(通讯员秦秀琴记者陈咏)俗话说:“女儿是爸爸的小棉袄”,对于大部分父亲来说,每天能看到女儿,见证女儿的成长,可能是最幸福的事,但对某些人却不是这样。记者3日从仪征检察院了解到一则案例,男子“扔下”不到4岁的女儿,离家出走大半年,检察官经过努力,帮孩子争取到了抚养费。
年4月,一个小女孩呱呱坠地,对于这个小生命的到来,父母都很高兴。但是,父亲徐某与母亲罗某并未结婚,双方只是同居在一起。后小女孩一直随父母生活,生活虽然不富裕,但一家人倒也其乐融融。年3月,因感情纠纷,徐某突然离家出走,小女孩一直由母亲罗某抚养。作为一个母亲,单独抚养小孩谈何容易,此后罗某听说徐某在仪征生活,就向仪征市司法机关寻求帮助。
首要问题是要找到徐某,仪征有五六十万人口,茫茫人海,找到他谈何容易?当承办检察官接触到这个案件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找徐某。徐某的电话不通,如何找到他?通过走访探查,检察官初步判定他可能在仪征一家浴室工作,便联合法院承办人找到了这家浴室,结果老板说十几天前徐某就已经离开,不来上班了。老板提供了一个电话,说是徐某朋友刘某的,他可能知道徐某的下落。
电话拨通,刘某一直抗拒见面,到其住所时发现,房屋已经出售,线索再次中断。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检察人员感觉刘某一定知道徐某的下落,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刘某最终同意捎话给徐某。没过几天,徐某出现在了法院。
法庭上,检察官陈述了法律上父母对于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严厉批评徐某未尽到父亲的责任。面对法律法规和检察官合情合理的陈述,徐某最终同意每月按时给付抚养费,尽一个父亲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