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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5日,我市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江苏协调联络组下发的《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组省协调联络组交办单》(第二十批,受理编号14),投诉仪征亚新科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及马集镇工业集中区5家活塞环企业废水问题。仪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环保局、真州镇、马集镇主要负责人深入现场进行督办,并随后在环保局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同时仪征市环保局对6家活塞环企业进行了体检式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6家活塞环企业的概况
1、仪征亚新科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位于仪征市大庆南路5号,年,原江苏省仪征活塞环厂与美国亚新科工业技术有限公司合资重组,总投资3.5亿美元。该公司项目有:年12月,16工位铬基陶瓷复合电镀(CKS)生产线项目通过审批(仪环审()66号),年2月通过验收(仪环验()5号);年8月,镀前精加工车间改造项目通过审批(仪环审()号),年3月通过验收(仪环验()7号);年9月,国Ⅳ以上排放标准高档活塞环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审批(仪环审[]号)),年1月通过验收(仪环验()6号);年10月,新高架库项目通过审批(仪环审[]号)),年1月通过验收(仪环验()5号);年7月,变更锅炉通过审批(仪环审[]号),年1月通过验收(仪环验()1号);年12月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报告书通过审批(仪环审()号);年7月,欧∨排放标准活塞环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审批(扬州审()71号),未验收。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有金加工、表面处理(磷化、镀铬)等,活塞环年生产量1.5亿片。
2、仪征市金阳机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马集镇八里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约20亩,总投资约万元。该公司新建活塞环生产线项目于年10月28日通过审批(扬环审批98号),其中未列入磷化工序及超声波清洗工序,但至今未通过扬州市环保局竣工验收。该公司于年4月开工建设,年5月金加工工序建成投产。年6月建设超声波清洗工序、磷化工序及镀铬工序,8月超声波清洗工序、磷化工序、镀铬工序建成,11月超声波清洗工序及镀铬工序投入试运行。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有金加工工序、磷化工序、超声波清洗工序和电镀工序。
3、江苏仪征威龙活塞环有限公司于年6月租赁仪征连环活塞环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和厂房进行生产经营,7月搬迁到马集镇八里工业集中区祥瑞路68号,即投入生产。该公司搬迁年产万片活塞环项目于年12月15日通过审批(扬环审批号),但至今未经环保竣工环保验收。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有铸造生产线、金加工工序、磷化工序和电镀工序。
4、仪征市亨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位于仪征市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年10月开工建设,年10月建成投产。该公司项目有:年7月3日,生产汽车机械配件项目通过审批(无文号),年7月26日通过验收(无文号);年7月29日,活塞环磷化生产线技改项目通过审批(仪环审号),但生产至今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有金加工工序和磷化工序。
5、仪征天华活塞环有限公司位于马集镇八里工业集中区,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约万元,年3月建成投产。该公司新建年产万片钢制活塞环项目于年6月7日通过审批(仪环审号),年5月5日通过验收(仪环验23号);合金铸铁活塞环金加工生产线项目于年10月18日通过审批(仪环审号),年1月11日通过验收(仪环验2号)。该公司主要生产工艺有金加工工序和磷化工序。
6、仪征市全新活塞环有限公司位于仪征市马集镇工业集中区,占地14亩,年10月建成投产。该公司新建年产万片活塞环项目于年4月18日通过审批(仪环审75号),年12月31日通过验收(仪环验65号)。该项目生产工艺有铸造工序、金加工工序和磷化工序。
二、信访主要反映的内容
1、仪征亚新科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污水日处理量0吨,处理不达标(总磷超标排放)。
2、仪征市马集八里工业集中区四、五家生产活塞环的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总磷、COD等指标超过接管标准。
三、调查处理情况
1、关于仪征亚新科双环活塞环有限公司废水的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磷化车间、电镀车间。年4月投资万元,建设吨/日磷化废水处理设施,12月通过仪征市环保局验收。电镀配套建有10吨/小时一步法处理设施。企业生产废水经分质处理后排入废水收集池,再通过液位泵排入城市管网,最终进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查阅该公司水费发票,年1~7月日均用水量约吨。
年8月5日夜间、6日下午,仪征市环境监测站在该公司排入城市网管的排口进行了采样监测(()环监(废水)字第()号)。5日夜间监测显示:PH7.37、化学需氧量mg/l、氨氮0.mg/l、磷酸盐2.1mg/l、悬浮物85mg/l、石油类4.82mg/l、总铬0.09mg/l、六价铬未检出;6日下午监测显示:PH7.45、化学需氧量mg/l、氨氮1.13mg/l、磷酸盐3.33mg/l、悬浮物91mg/l、石油类3.55mg/l、总铬、六价铬未检出。两次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对照《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接网要求》(CODmg/l、磷酸盐3mg/l),5日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6日废水中磷酸盐超过接管要求。另外在此次调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水设施运行记录不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围堰破损的问题。8月6日再次现场查检时,该公司已停产整治,目前已整治到位,待仪征市环境监测站再次进行采样监测后,如监测超标将进行立案查处。8月8日,仪征市环保局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仪环限80号),责令该公司废水设施运行记录不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围堰破损、废水监测超标的违法行为立即整改。
2、关于仪征市金阳机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废水的问题。该公司废水来源于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混合排入马集工业集中区管网进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是镀铬废水,经旋流化学一步法装置处理后排放。因磷化工序未经环保审批,未生产无磷化废水产生。年3月27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铬酸雾排放浓度为0.mg/m3(标态)(()环监(废气)字第()号),对照《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符合最高允许排放标准。年7月31日,仪征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新建活塞环生产线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的情况,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仪环罚4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新建活塞环生产线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整该企业于年8月12日向仪征市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市法制办于年3月14日组织行政调解。调解时,该企业对其违法行为无异议。经案审会讨论决定:鉴于该企业已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对照自由裁量下限,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新建活塞环生产线项目,罚款人民币5万元。年1月14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以《二苯炭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对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六价铬进行监测,六价铬浓度<0.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年8月5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废水PH值为8.12(无量纲),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6.66×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磷酸盐(以P计)6.93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1,B级标准。针对该公司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仪环改3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8月8日,仪征市环保局会同马集镇政府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严格履行仪环罚43号、仪环改34号之规定。8月9日,该公司已停产整治。
3、关于江苏仪征威龙活塞环有限公司废水的问题。该公司废水来源磷化加工和生活废水,电镀工序未建成。磷化废水经“混凝反应+沉淀过滤”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混合排入马集工业集中区管网进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年6月15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该公司厂排口废水化学需氧量10.5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磷酸盐(以P计)2.1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1,B级标准。年7月12日,仪征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搬迁年产万片活塞环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的情况,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仪环罚1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搬迁年产万片活塞环项目的生产,并处罚款人民币7万元整(拟准备行政复议)。年8月5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废水PH值8.36(无量纲),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2.67×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磷酸盐(以P计)38mg/L,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1,B级标准。针对该公司磷酸盐(以P计)浓度超标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仪环改35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8月8日,仪征市环保局会同马集镇政府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严格履行(仪环罚13号、仪环改35号之规定。8月9日,该公司已停产整治。
4、关于仪征市亨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废水的问题。该公司磷化废水经“混凝反应+沉淀过滤”预处理后,排入马集工业集中区管网进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年8月5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废水PH值7.04(无量纲),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85.2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磷酸盐(以P计)31.8mg/L,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1,B级标准。针对该公司磷酸盐(以P计)浓度超标、汽车机械配件及活塞环磷化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等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仪环改32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汽车机械配件及活塞环磷化生产线技改项目的生产,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8月6日赴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8月8日,仪征市环保局会同马集镇政府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落实整改,未经验收不得恢复生产。8月11日,仪征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5、关于仪征天华活塞环有限公司废水的问题。该公司磷化废水经“混凝反应+沉淀过滤”预处理后,排入马集工业集中区管网进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年5月30日领取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3210860B)。8月5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废水PH值7.43(无量纲),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39.4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磷酸盐(以P计)0.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1,B级标准。针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磷化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仪环限81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磷化工序的生产,并对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8月6日再次赴现场检查,停止了磷化工序生产。8月8日,仪征市环保局会同马集镇政府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落实整改后,待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5、关于仪征全新活塞环有限公司废水的问题。该公司磷化废水经“混凝反应+沉淀过滤”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混合排入马集工业集中区管网进入仪征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年8月5日经仪征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排放废水PH值9.73(无量纲),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化学需氧量14.8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6)表4三级标准;磷酸盐(以P计)0.43mg/L,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表1,B级标准。针对该公司PH值超标情况,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仪环改3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针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磷化废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仪环限82号),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磷化工序的生产,并对磷化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整改。8月6日再次赴现场检查,停止了磷化工序生产。8月8日,仪征市环保局会同马集镇政府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落实整改后,待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四、下一步措施
1、明确马集镇政府要按照环保“网格化”管理要求,对工业集中区内废水排放接管企业的管理要确定专人负责,并加强对企业巡查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各企业预处理后排放废水符合接管标准后,再排入污水管网。
2、仪征市环保局继续做好跟踪监察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整改工作,确保企业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针对上述企业废水排放超过接管标准及其它违法问题,依法立案查处。
3、6家企业要按期保质完成整改工作,后续要加强环保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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