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让无碍环境建设更有爱

日前,江苏省仪征市残联组织残疾人代表开展无障碍设施体验活动,让仪征残疾人朋友充分感受到无障碍出行环境的改善和便利,提升残疾人社会参与水平。图为公交工作人员帮助使用助力车的乘客上车。中新社发余祥摄

老旧小区建电梯成“老大难”、药品说明书看不清小字、被“数字鸿沟”隔离在智能化的现代社会生活之外……发展列车隆隆向前,生机蓬勃的年轻人占据了主流话语,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却在日新月异的社会中屡屡碰壁,声音淹没在众声喧哗中。

不容忽视的是,目前我国有多万残疾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超过2.8亿人。解决“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建设有爱无“碍”的城市,是彰显社会温情的一项重要标准。

9月1日,我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首部专门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这部专门性法律从设施建设、信息交流、社会服务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利的社会生活,确保全体社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如何让残疾人、老年人共享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如何有效治理盲道“断头”和缘石坡道“缺失”;如何在公共服务场所配备必要的无障碍设备和辅助器具,让残疾人、老年人出行办事无忧……对于这些群众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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