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政府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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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扬州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全面落实市级政策。

根据扬州市十条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由市各有关部门落实专人对接指导帮办,其中,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援企稳岗3项政策由市医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人社局等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困难企业缓缴税款由市税务局负责牵头落实;加大企业信贷支持、企业到期贷款接续2项政策由市人行、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强化保供企业支持、减少外贸企业损失2项政策由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牵头落实;减租免租、优化企业信用修复2项政策由市国资办、发改委、工信局、各镇和园区负责牵头落实。

2、加大融资帮扶力度。

市扬子江融资担保公司要加强与相关银行的沟通,对受疫情影响的在保企业,贷款到期时继续给予企业担保服务支持,继续给予企业担保费率优惠,担保费率收取不超过1%。市财政局、工信局额外设立1亿元应急专项资金,及时用于解决企业资金运转问题。(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城发集团)

3、支持企业物资运输。

针对疫情影响,对企业原材料、产成品物流运输给予适当补助,凡在企业防控组登记报备的本市企业物资运输车辆,每辆每天按元给予补贴。对每天报备的本市企业的驾乘人员,因疫情防控产生的核酸检测、防护隔离等费用,按每人每天元给予补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交通局)

4、稳定果品蔬菜生产。

为积极应对疫情对农产品滞销的影响,果品、蔬菜(食用菌)等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可按相关细则要求申报市级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5、帮助企业稳岗留工。

各镇、园区摸排企业用工缺口需求,通过购买社会中介机构服务、组织线上招聘会等方式,帮助企业招工。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园区)

6、加快消费市场复苏。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研究制定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等行业消费促进政策,配合各类企业开展促销活动,推动全市相关行业加快复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体旅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7、推动清欠企业账款。

深入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有关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全面清理与中小企业的业务往来账款,对已达付款期的加快支付账款,确保账款清偿率达%;对未到付款期的,可商议约定酌情提前支付,严禁违约拖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园区)

8、加强税收缴纳服务。

延长申报纳税期限,将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年9月30日。企业线上申领税务发票,免除相关邮递费用。(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财政局)

9、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快启动市工业激励办法等各条线相关扶持政策的申报与兑现。全力支持市内企业申报各类上级政策奖补,推动各级扶持政策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各镇、园区)

10、支持公益慈善捐赠。

市内企业在疫情期间用于向市本级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捐赠物资的支出,按规定给予税前扣除,落实好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本办法自公开发布日起实施。各镇、园区牵头组织申报,市相关部门细化操作流程并负责解释,并将结果汇总至市工信局。

仪征市人民政府

年9月1日

来源:仪征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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