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职称工作部署,仪征市工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拟于9月底召开会议,对申报工业工程(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中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为保证评审质量和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工业工程(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均可对照条件进行申报。
2、凡符合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工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人员亦可申报。离、退休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改变其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3、允许专业技术人员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但不能在同一年度申报。
4、从外市或中央、省直属单位引进或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来我市工作的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认可,符合我市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
二、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资格条件根据《扬州市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扬职称[]2号)(附后),在本网站首页→“政策法规”栏查询。
三、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A4纸);
2、《仪征市申报工业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打印一份;
3、《仪征市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职称信息采集一览表》(Excel格式)按机械、冶金、电子、化工、轻工、纺织6个专业分别填写。两个表电子档至邮箱:yz
. 4、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带 5、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提供聘书复印件,企业申报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在申报单位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
7、继续教育证书及有关接受业务培训、学习等方面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8、近3年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A4纸正反打印;
9、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等反映业绩成果方面的材料;
11、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上述材料除1、2、3项外,其它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作为申报附件,用人单位在审查各类证件、证书、论文等材料时需审查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资历截止到年12月31日。
四、材料装订要求
评审材料分两册装订:
第一分册: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位证书、学信网认证材料、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及单位推荐意见。
第二分册:技术工作总结、论文、论著、获奖证书(个人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业绩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集中于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及各分册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录。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由个人或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并同时缴纳评审费元/人,另交一张1寸证件照。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年8日12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部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职称管理科(仪征市大庆北路86号)。
联系。
附表一:申报工业工程中级职称材料袋封面(贴在材料袋上)
附表二:申报工业工程中级职称材料目录(装订在分册首页)
附表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附表四:仪征市申报工业工程中级职称人员情况简介表
附表五:职称信息采集一览表
附表六:仪征市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表七: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附表见阅读原文
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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