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点击上方"仪征风情"↑ (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到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减少20.5万吨以上(其中,化工园区减少10万吨),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65%以上。(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城建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参与,各有关园区、镇落实) 1、压缩燃煤使用量,推广热电联产、实施集中供热。进一步压缩非电行业用煤量,严厉打击地条钢等非法钢铁生产企业。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项目,除燃煤背压机组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国信仪征热电公司天然气发电项目,年建成投产。年关停优士化学公司2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年关停大连化工公司1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年年底前,华煦供热、实友化工、瑞祥化工等企业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停。 2、分类整治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年,仪征化纤公司6台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实现超低排放,天富龙科技公司2台1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完成整治。年,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积极发展清洁能源。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沼气综合利用等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屋顶计划”。积极推动华电仪征农光互补“领跑者”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到年太阳能光伏装机总量超过兆瓦,风力发电装机总量超过兆瓦。 (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认真贯彻全省关于落实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求,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全市化工企业转型升级。到年,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减少,化工园区四项主要污染物控制在:化学需氧量吨/年、氨氮吨/年,二氧化硫吨/年、氮氧化物吨/年。(扬州化工园区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安监局等参与) 1、加大低端落后化工企业淘汰力度。按照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要求,开展全市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分类进行整治。对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达不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化工企业,坚决予以淘汰。年关停海帆化工公司等8家化工企业、年关停森泰化工公司等7家化工企业。淘汰隔膜烧碱等落后产能项目。化工园区大连路农药项目年完成搬迁。 2、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禁止化工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除绿色化工项目外,化工园区不再引进其他化工项目。化工园区规划范围调整后,不在规划范围内的华奥氟化学公司、新蕾香精香料公司等企业年前完成搬迁或转型。 3、推进化工园区转型升级。强化化工园区环境保护体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化工园区入园标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现有企业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支持并推动艾格手性等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4、加强危化品企业监管。强化对全市16家危化品生产企业、71家危化品经营企业、9家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建立危化品贮存品种、数量动态管理清单,发现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停。 (三)治理区域水环境 积极开展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翡翠项链”计划,改善河网水质,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全力打造滨江临水特色城市。全力推进月塘水库水环境保护,到年,各项指标稳定在Ⅲ类水标准以上。(市水利局、市城建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等参与) 1、强化城市河道综合整治。通过控源截污、河道保洁、沟通活水、环境修复等方式实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改善城市河网水质,提升城市河道水环境质量,确保“潘家河—胥浦沿山河—胥浦河—仪城河—石桥河—仪扬河”、“仪扬河—郁桥中心沟—沿山河—石桥河”及“胥浦河—三八中心沟—三八沿山河—真州沿山河”三条活水通道稳定运行。年完成仪城河、石桥河清淤疏浚工程,年完成金斗河整治工程和马桥排水沟截污整治工程。完成化工园区内“四沟一河”清淤整治、肖山冲改道、沿山河整治、涵闸泵站改造等“清水活水”工程。到年年底,全面消除城区内主要河道劣V类水质。 2、实施“翡翠项链”计划。根据新一轮城市总规和控制性详规,对石桥河、仪扬河、仪城河、金斗河、沿山河、胥浦河、红旗河、沿江城市绿带“七河一带”分年度打造。年启动大码头、金斗河水系开挖及沿线景观建设。年,基本完成“七河一带”工程建设,丰富水系通道,维护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做好月塘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开展月塘水库备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整治工作。规范水产养殖,严格控制好环湖周边化学农药、化肥施用的总量控制。 (四)治理生活垃圾 到年,市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60%,积极开展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以上。(市城管局牵头,市城建局参与) 1、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全面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处理处置体系,年,启动万年菜场西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农村生活垃圾采取“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收集处理模式。年开展集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年农民集中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到10%、年达到30%。到年,全市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90%以上。 2、加强餐厨垃圾收集处置。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先集体后个体”的原则,逐步推行餐厨垃圾委托收集清运处置。年,城区大型餐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实行上门收集无害化处理;到年,城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70%以上。 3、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开展建筑装潢垃圾分类处置,年实施建筑垃圾调配场升级改造工程,建筑装潢垃圾回收利用率80%以上。最大限度地降低建筑装潢垃圾填埋量,实现建筑装潢垃圾的减量化和资源化、无害化。 4、做好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规范封场。年启动青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工程,完善雨污分流系统,布设填埋气体收集管网,设置火炬燃烧装置,彻底解决垃圾填埋场环境隐患。 (五)治理黑臭水体 通过控源截污、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年,全面消除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建局、市农委等参与) 1、加快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年底,经济开发区实现污水管网建设全覆盖,实康污水处理厂全面完成提标改造。枣林湾污水处理厂年年底前扩容至0.5万吨/天,年前扩容至2万吨/天。到年年底,城区污水处理率92%以上,主城区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实施青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提升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水平。年年底前化工园区所有化工企业清下水排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和由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清下水必须经监测达标后方可排放。 2、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枣林湾、陈集、大仪、刘集、月塘、谢集6个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年完成月塘镇谢集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处理能力达到吨/天,完成刘集镇管网及泵站建设。年完成马集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到年,各镇污水收集率与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各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并建立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强化河、塘、库沿岸及周边污染源头控制,遏制因农业面源污染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建立健全河、塘、库长效管护制度,确保全市农村河、塘、库轮浚整治实现全覆盖。推广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技术,年启动化肥、农药包装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 4、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年完成马桥排水沟、三元沟及三八沿山河整治,启动四中排水沟、弘桥排水沟、清真寺排水沟和三八中心沟等黑臭水体治理;年实施古湄河等河道整治;年实施红叶排水沟整治,完成梅套排水沟整治工作;年完成毛桥中心河黑臭水体治理。 (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 以畜禽养殖为重点,切实加强农业污染治理。全面清理整顿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到年、年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市农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1、加强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依据《仪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要求分类管理,规范农业设施用地审批与监督,按省市要求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关闭搬迁,年关停兆鹏畜禽养殖场等11家位于禁养区的养殖场,同时,合理确定禁养区外养殖区域、总量、畜种和规模。 2、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部建成粪污收集、处理利用设施。落实“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的要求,加强粪污还田,推进化肥施用减量化,到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较年削减5%,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 (七)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全面建立VOCs综合防控体系,严格源头把关、过程管控、综合治理,提高挥发性有机物防治水平。年上半年完成全市化工生产和仓储、船舶制造、汽车生产、机械设备、家具等行业VOCs排放状况普查,摸清底数,分行业提出削减比例,确保到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扬州化工园区、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市供电公司、扬州海事局仪征海事处等参与) 1、严格项目准入。新、扩、改建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实施2倍削减量替代。未按时完成VOCs整治任务的,环保部门暂停审批该区域内涉VOCs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扩、改建VOCs排放项目清洁生产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采用行业污染治理推荐技术。按省市要求做好VOCs排污收费工作。 2、强化化工园区VOCs监管体系建设。年建立VOCs排放量和物质清单信息申报制度。建成化工园区统一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管理系统,纳入园区环保监控管理平台。年建成符合化工园区排放特征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纳入园区监控预警应急系统,实现并网运转。 3、强化化工废气治理。年上半年完成实友化工废气提标治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新标准要求。年,仪征化纤、亚东石化等11家化工、仓储企业全面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优士化学、瑞祥化工、实友化工公司完成VOCs在线监测。 4、加强非化工行业废气治理。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年,印刷包装、机械设备、家具、船舶制造、汽车生产等行业实现低VOCs含量涂料/胶黏剂替代,建立制度,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的处置。年,大众联合、延锋彼欧、延锋江森、依利安达公司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5、加强油品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全市所有加油站、储油库、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装置全覆盖,强化设施运行监管,督促设施正常高效运转。 6、强化移动源排放控制。按照省统一部署,逐年淘汰一批高污染车辆。建立工程机械环保准入制度,城市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国Ⅲ以上标准燃油。加强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年所有港口码头和船舶修造厂建成污水、垃圾接收设施。年所有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推广靠泊港口使用岸电系统。 7、加强餐饮油烟管控。持续压缩取缔城市露天烧烤,城市主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严格禁止露天烧烤。进一步加强餐饮单位油烟污染管控,年年底前,居民住宅、医院、学校附近6个基准灶头以上的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监管部门实现联网。 (八)治理环境隐患 到年,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市环保局牵头,扬州化工园区、市交运局、市安监局、市水利局等参与) 1、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科学划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整改工作。按照《江苏省环境安全企业建设标准》,对全市55家较大、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开展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年完成17家,年完成22家,年完成16家。严格安全生产监管,避免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2、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全力推进长江饮用水源取水口达标整治工程,确保年底完成,同时,做好沿江砂石码头整治工作。规范月塘水库备用水源地建设,加强监测预警,切实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环境监管工作。 3、规范沿江危化品码头运行管理。全面建立安全监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年,恒基达鑫、中化扬州、南京港、苏北油库等危化品码头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不再审批、新增危化品码头。强化水上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推进危化品运输船舶定位识别设备安装使用,完善应急响应机制。 4、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引导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实行清洁生产,推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加快扬州杰嘉固废处置公司20万吨危险废物填埋技改项目、扬州东晟固废处理公司危险废物焚烧技改项目等2个项目建设,提高危废处置能力。 5、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按上级要求序时完成重点地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按照省、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域专项整治。年,完成威龙活塞环退役厂区土壤修复工作;年,完成五一电镀厂退役厂区土壤修复工作。 (九)提升生态保护水平 优化全市生态产业布局,加强生态中心、生态廊道、生态湿地建设。按照生态保护规划,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全市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稳定在24%以上。(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建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参与)。 1、实施产业转型升级工程。坚持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建设的治本之策,石化产业按照压缩、控制、转型的思路,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之路,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在新材料等产业下游寻求发展空间。加快实施各类资源环境节约工程、低碳循环优化发展工程,推进城区重污染企业转型搬迁,推动临江综合产业转型,因地制宜推进低效船舶企业关停并转。年关停华美船业公司等5家小船厂和供销社农资连锁码头等4个砂石码头,年关停新扬船业等4家小船厂,年关停苏港造船等4家小船厂,年关停康平船业等4家小船厂。年经济开发区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年经济开发区和汽车工业园联合创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2、推进生态中心、生态廊道、生态湿地建设。优化提升68平方公里生态中心建设水平。按照省道沿线生态农业总体规划,推进区域保护开发,完成省道沿线及枣林湾绿化美化工程。继续推进植树造林和道路绿化升级工作,年完成成片造林1.84万亩,加大仪扬河、月塘水库等主要河流和水库湿地的保护力度,年化工园区周边建成不少于米的绿化隔离带。 3、开展砖瓦生产企业、废弃工矿及砂石加工点、搅拌站专项整治。年上半年完成砖瓦生产企业整治,对无审批手续的砖瓦生产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并做到“五个彻底”,全市砖瓦生产企业由65家压减至30家,对拟保留的30家有审批手续的砖瓦生产企业,污染防治不到位的,实施停产整治。大力开展废弃工矿土地复垦试点工作,年完成21个工矿废弃地地块复垦,年全面完成15个工矿废弃地,新增耕地面积亩。全力推进砂石加工点专项整治工作,对位于“两园”建设核心区和省道北侧范围内的14处加工点,年年底前整治取缔到位,剩余11家在年年底前整治到位。开展混凝土搅拌站整治工作,对全市13家不具备资质的搅拌站进行集中整治,对能够取得合法手续并规范经营的予以保留,否则一律予以取缔。 4、实施公园体系建设工程。着力做好生态扩容的加法,进一步增加群众的生态福利。加快实施公园体系建设,完成体育场荷花塘公园、大蒲塘湿地公园、扬子公园三期提升改造等节点工程。年,全面完成11个集镇生态公园建设,年,建成全市性公园4个、社区性公园6个、专类公园3个、带状公园6个、街心游园34处。 5、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协同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生态建设城乡区域全覆盖。年启动市区洗车点综合整治工作。 (十)提升环境经济政策调控水平 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注重运用经济杠杆,提高排污成本,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运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倒逼转型升级和治污减排。(市财政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物价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仪征支行、市银监办等参与) 1、加快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行新、扩、改建设项目排污权有偿取得,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差别化电价、水价、气价和排污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新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开展总磷、总氮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 2、制定生态环境建设激励扶持政策。研究制定价格、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建立生态环保投资基金,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推动开展强制性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十一)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完善环境司法联动,实施联合惩戒,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市环保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编办、市法制办等参与) 1、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市、镇二级环境监管的执法网格化(包括特殊网格)责任体系,健全网格运行机制。严格实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强化后督察工作,严格案件查处闭环管理,提高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和环境污染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联动工作网络。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在环保局门户网站及相关主流媒体上公开重点环境信访查处结果及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争取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彰显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惩治违法的决心和态度。 2、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升级改造环境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大数据中心及综合决策支持系统、环境污染视频分析系统,构建集水、气、土壤等环境信息为一体的高水平环境监控平台。 3、强化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按省市要求配齐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和装备,落实人员编制,保障工作经费。加强环境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技能和综合素质。明确园区、镇环境监管人员配备要求,加强基层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网格监管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市领导担任副组长,从有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副市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实行实体运作,集中办公,财政保障。各园区、镇均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协调、督查、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2、强化推进落实。牵头部门按照行动方案,组织参与部门抓紧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区有序开展工作。各园区、镇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任务落到实处。各园区、镇和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委、市政府就贯彻落实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3、强化综合考评。将专项行动纳入各地党政正职考核和市级机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考评情况报送市委、市政府,通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责必问、追责必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等参与)
中共仪征市委员会仪征市人民政府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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