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以来,江苏已有29人被处理中宏

中宏网江苏8月12日电根据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等问题。南京、扬州等地对本次疫情中履职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典型问题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截至目前,已有29名相关人员受处理。

图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8月6日,江苏省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公职人员在社区疫情防控中不作为案例。7月31日,酒店省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工作人员汪某在负责小区值守期间,不认真履行防控检查职责,长时间坐在小区门口玩手机,不检查进出人员苏康码。省纪委监委督促南京市纪委监委开展调查。经查,根据南京市区统一部署,自7月下旬起,淳化街道安排机关人员下沉到各社区,与网格员和物业管理人员一起做小区人员入口测温、苏康码查验、黄码登记等防控工作。汪某负责某小区值守工作,期间汪某每天长时间坐在门卫室休息、玩手机,且7月31日未经请假全天脱岗。8月2日,江宁区监委给予汪某政务警告处分。

图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8月7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通告,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6名相关人员遭到处理,对其中三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通报如下:

汪超,东部机场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机场涉外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尹运文,东部机场集团应急救援部主任,涉嫌玩忽职守,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许永杰,东部机场集团地面服务部主任,对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

胡万进,南京市副市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过处分。

严应骏,南京市江宁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二级调研员。

方中友,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对疫情防控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南京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职务。

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仍在调查中。

图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8月8日,扬州市纪委监委对本次疫情防控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问责进行通报,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通报如下:

7月29日至8月1日,在对王强核酸检测混采阳性进行复检的过程中,邗江区有关方面在隔离管控等环节工作失职,落实防控措施不实不细,造成疫情扩散。邗江区监委对此立案调查后,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区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隔离组副组长蒋蔚,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黄友政务警告处分。市监委责令邗江区政府分管卫生防疫工作的副区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丁明哲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7月29日,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核酸检测点设置不规范、现场组织混乱,导致在该检测点与王强密切接触的多名人员被感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陵区纪委监委对此立案审查调查后,对负有责任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了问责追究,其中: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党总支书记梁文祥,作为核酸检测点第一责任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王磊作为挂包领导,未按要求规范组织、管理检测现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湾头镇副镇长孙超作为分管领导,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区疾控中心主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采样检测组副组长吴红祥,指导督促不力,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市纪委监委责令广陵区委副书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副总指挥李斌作出检查,并对其通报批评。

图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8月8日,南京市纪委监委对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并开展问责后,通报9名相关人员处理情况,其中四人免去相关职务。通报如下:

杨大锁,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蒋虻芒,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因工作粗枝大叶,对有关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伏进进,江宁区副区长,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姜立波,江宁区政协副主席、区卫健委主任,因履职不到位,对疫情防控处置不力,免去其区卫健委主任职务,建议按章程免去其区政协副主席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刘春明,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书记,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茂胜,江宁区禄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免去其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李强,江宁区禄口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因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不力,建议按法定程序免去其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职务,视后续调查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孙海,江宁区卫健委副主任,因分管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对基层业务监管指导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朱宽远,江宁区禄口街道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因落实首诊负责制不力,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其他有关责任人员仍在调查中。

图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8月9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扬州一起公职人员违反疫情防控管理案件,因疫情期间组织线下补课,3名党员干部受到相应处分。8月5日,省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扬州仪征市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在教师宿舍内补课,有聚集性传播风险。省纪委监委立即组织扬州市纪委监委开展调查。

经查,疫情发生后,仪征市发布禁止开展线下教学活动的通知。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的陈集镇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负责人朱俊群,在其丈夫陈集镇第二中心小学校长糜山的帮助下,组织22名学生在陈集中学教师宿舍内补课。负责监管工作的陈集镇社区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卞家庭接到群众反映后,不仅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反而向糜山通风报信,糜山、朱俊群提前将学生转移到租用教室继续补课。

8月9日,仪征市纪委监委分别给予卞家庭、糜山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对组织查处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陈集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黄蔷薇给予诫勉,并责成市教育局依法停止雏鹰教育咨询服务中心补课行为。

图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图源: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

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8月12日发布通告: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苏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根据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疫情防控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做好工作的同时,依规依纪依法查处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等问题,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为疫情防控提供监督保障。(中宏网江苏综合整理自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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